夫妻离婚想把房产留给孩子,公证手续到底该咋办?
离婚不仅是情感关系的终结,更涉及复杂的财产分割问题,许多夫妻在协商离婚时,希望将共同房产留给子女,避免因财产纠纷影响孩子成长,但如何通过公证确保房产顺利转移给孩子,同时规避法律风险?这背后需要专业操作和清晰的协议支撑。
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赠与,存在哪些“隐形坑”?
夫妻离婚时若口头约定将房产留给孩子,但未办理公证或过户手续,可能导致后续纠纷。房产仍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方可能反悔出售或抵押;若父母再婚,子女的继承权可能被稀释;甚至因未及时过户,孩子成年后需额外支付高额税费,这些隐患往往源于对法律流程的不了解。
**三步走稳妥解决:公证+协议+过户
1、签订书面协议并公证
离婚协议中需明确约定房产归属子女,注明房屋地址、产权证号等细节,双方签字后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协议公证》,公证能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避免一方反悔。
2、及时办理过户登记
公证完成后,携带公证书、离婚证、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房产过户至子女名下,若子女未成年,可约定由抚养方代管,但需在协议中注明“不得擅自处置”。
3、设立资金监管账户(可选)
若房产存在贷款或涉及分期给付,可通过公证处或银行设立监管账户,确保后续款项专用于子女权益,避免资金挪用。
**法律依据:这些条文必须知道
《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双方可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657条:赠与合同需明确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未办理过户登记的赠与人可撤销赠与(公益或道德义务性质的除外)。
《公证法》第36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将房产留给孩子看似简单,实则涉及赠与效力、税费成本、产权登记等多重法律环节。建议离婚时委托律师起草协议,并通过公证固定双方真实意愿,必要时可设立遗嘱补充保障,父母的用心良苦,唯有依托法律框架,才能真正为孩子筑起避风港。
> 小贴士:部分城市对直系亲属房产赠与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可能涉及契税(3%)及公证费(0.3%-1%),具体可咨询当地房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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