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一、广东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在广东办理离婚手续,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及相应流程:
(一)协议离婚
1. 申请: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件等材料。
2. 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审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规定对当事人的证件、材料等进行审查。
5. 登记(发证):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1. 起诉:一方到有管辖权的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证、身份证等证据材料。
2. 受理: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并通知被告答辩。
3. 调解: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
4. 审理判决:如果调解不成,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进行判决。
二、广东离婚手续怎么办理流程
在广东办理离婚手续,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流程如下:
**(一)协议离婚**
1. 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本等。
2. 受理。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审查。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相关材料、询问当事人意愿等。
5. 登记发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1. 起诉。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证据材料。
2. 受理。法院收到起诉状后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被告。
3. 调解。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进入审理程序。
4. 审理判决。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三、广东 多少天到账
广东的离婚损害赔偿到账时间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法定天数。
首先,离婚损害赔偿的判定需经法院审理。如果双方能通过协商确定赔偿数额并约定支付时间,按照双方约定执行,但对方可能存在不按时履行的风险。
其次,若由法院判决离婚损害赔偿,在判决生效后,赔偿方应按照判决书规定的时间履行支付义务。然而,判决生效后的实际支付时间可能受到多种因素影响。例如,赔偿方可能需要一定时间筹备资金,如果其拒不履行,还需要通过执行程序来促使其支付,这可能会使到账时间进一步延长,执行程序可能涉及查询赔偿方的财产、冻结账户、划扣款项等操作,整个过程的时长难以确切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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