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离婚手续怎么办理流程
一、广东离婚手续怎么办理流程
在广东办理离婚手续,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流程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
1. 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等材料。
2. 受理与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相关信息。
3. 冷静期。自申请之日起有30日冷静期,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在此期间撤回申请。
4. 登记。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1. 起草起诉状。写明原告、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等。
2. 立案。向有管辖权的递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受理。
3. 审理。法院安排,双方当事人出庭陈述、辩论等。
4. 判决。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依法作出判决,若不服判决,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二、广东离婚登记哪里可以办理
在广东办理离婚登记,需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确定办理地点:
一是若夫妻双方均为内地居民,且双方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比如一方在,就可前往越秀区相应的婚姻登记处办理。
二是若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广东省的内地居民,也可在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但需注意,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例如夫妻双方在某区连续居住满一年,可在该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办理离婚登记时,通常需携带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等相关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后,需按工作人员指引,完成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等程序。
三、离婚需要多久
在山东,离婚所需时间因离婚方式不同而有所差异。
若选择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需先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协议离婚顺利的话,最快大约需要31天到60天。
若选择诉讼离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因此,诉讼离婚的时间可能在三个月到一年以上不等,具体时长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法院的审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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