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加班工资到底怎么算?一文说清你的权益!
每到节假日,总有人需要坚守岗位,但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却让许多人一头雾水,有人抱怨“老板只给补休不发钱”,也有人疑惑“三倍工资是按基本工资算还是总收入算”,今天我们就来聊透这个话题,帮你理清权益,避免被“套路”!
为什么节假日加班工资总让人“算不清”?
节假日工资争议频发,核心在于法定节假日与休息日的区别以及计算基数不明确。
法定节假日(如春节、国庆):根据《劳动法》,企业必须按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费,且不得用补休替代。
休息日调休(如周末补班):若企业安排加班,可优先安排补休;无法补休的,按日工资的200%支付。
但问题出在:很多企业混淆概念,甚至用“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导致员工实际到手工资缩水,月薪6000元的员工,若法定节假日加班,合理的三倍工资应为6000÷21.75×3≈827元,而按最低工资2000元计算则只有276元,差距巨大!
**3步教你算清自己的加班费
1、明确加班类型
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支付3倍工资,且不可用补休抵消。
休息日加班:优先补休,否则支付2倍工资。
*注意:部分企业将调休后的周末视为“工作日”,此时加班仅按1.5倍计算。
2、确认计算基数
工资基数应为劳动合同约定的月薪或实际月平均工资(包含奖金、津贴),若企业仅按基本工资计算,可主张权益。
*公式:日工资=月薪÷21.75(月计薪天数)
3、保留证据,主动沟通
保留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资条等证据,若企业拒付,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这些条款必须知道!
《劳动法》第44条:明确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不低于300%,休息日加班优先补休或支付200%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强调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应为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劳动者可依法申请仲裁,时效为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
节假日加班工资的核心在于区分加班类型和确认计算基数,无论是三倍还是两倍工资,企业不得单方面降低标准,如果遇到纠纷,保留证据+依法维权是关键。你的每一分付出都应有合理回报,别因“怕麻烦”而放弃争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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