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被拖欠三个月工资,我该怎么办?
“每天加班到深夜,辛辛苦苦干了三个月,老板却一直拖着工资不发,连合同都没签过……”这样的场景是否让你感到绝望?现实中,许多劳动者因缺乏法律意识或轻信口头承诺,陷入“无合同+欠薪”的双重困境。但你知道吗?即使没有书面合同,法律依然站在你这边!
没有合同≠没有劳动关系,关键看证据!
很多劳动者误以为“没签合同就等于没有保障”,劳动关系并不以书面合同为唯一认定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只要存在实际用工行为(如固定工作内容、接受单位管理、按月领取报酬等),即可认定为劳动关系。
遇到欠薪时,你需要重点收集以下证据:
2、工作痕迹(考勤表、工作群聊天记录、工牌、工作服);
3、证人证言(同事或客户可作证你的工作内容);
4、与老板的沟通记录(索要工资的短信、通话录音)。
三步维权法:主动出击拿回血汗钱!
第一步:协商优先,留好证据
先尝试与老板沟通,明确要求支付工资,并录音或保留文字记录,若对方以“资金周转困难”推脱,可要求其出具书面欠条,注明金额和支付期限。
第二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若协商无果,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拨打12333或现场提交材料),监察部门会介入调查,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工资,甚至追加赔偿金。
第三步:申请劳动仲裁
若投诉未解决,需在欠薪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即使没有合同,仲裁庭也会根据证据链认定劳动关系,胜诉后若公司拒不执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赋予你的"双倍工资"权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月薪8000元,工作3个月未签合同,公司需额外支付8000×2=16000元!
**【建议参考】
1、入职必签合同:哪怕是小公司或临时工,也要坚持签订书面协议;
2、定期核对工资:保留每月工资条或转账记录;
3、警惕口头承诺:老板说“下个月补发”时,要求书面确认;
4、时效别拖延:劳动仲裁有效期仅1年,越早行动越有利!
**【相关法条】
《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82条:未签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劳动者需初步举证劳动关系存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工资发放情况。
工资拖欠的核心问题不是“有没有合同”,而是“敢不敢维权”,法律早已为劳动者筑起保护墙,但许多人因“怕麻烦”或“不懂流程”选择沉默。你的妥协只会助长无良企业的气焰!从今天起,保留每一份工作痕迹,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你的劳动价值,值得被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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