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离婚冷静期多久能离婚
一、江苏离婚冷静期多久能离婚
在江苏,离婚冷静期为30日。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旨在避免夫妻双方因一时冲动而离婚,给予双方足够的时间去冷静思考婚姻关系,慎重对待离婚这一重大决定。
二、江苏离婚冷静期多少天
在江苏,离婚冷静期为30天。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期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旨在减少冲动型离婚,给夫妻双方一定时间重新审视婚姻关系。
三、江苏离婚冷静期如何办理
在江苏办理离婚冷静期相关事宜如下:
(一)适用范围
离婚冷静期适用于的情形。如果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时,就会涉及到离婚冷静期。
(二)办理流程
1. 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并提交、簿、、等相关材料。
2.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三十日就是离婚冷静期。
4. 审查与发证。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经审查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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