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孩子想离婚又舍不得孩子怎么办
可以先尝试改善婚姻关系,若无法改善且决定离婚,可通过协商或诉讼争取孩子抚养权。
在婚姻生活中,有了孩子后想却舍不得孩子是许多人会面临的困境。当产生离婚念头时,不要急于做决定,而是应该尝试去改善当前的婚姻状况。婚姻中出现问题是很常见的,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坦诚地交流彼此的感受和想法,找出问题的根源所在。比如,是因为生活琐事导致矛盾不断,还是在家庭经济、子女教育等方面存在分歧。通过沟通,有可能化解误会,增进彼此的理解,从而改善婚姻关系,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

如果经过努力,发现婚姻关系确实无法挽回,且已经下定决心离婚,那么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就成为了关键。在离婚时,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以有两种方式,即协商和诉讼。如果夫妻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通过签订离婚协议的方式,就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等问题进行约定。这种方式相对较为平和,能够减少对孩子的伤害。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会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会判给母亲抚养,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程度等。同时,孩子的意愿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法院的判决,尤其是当孩子年满八周岁时,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即使没有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有探望孩子的权利。探望权是法定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通过定期探望孩子,可以保持与孩子的亲密关系,给予孩子关爱和陪伴。在处理离婚和孩子抚养权问题时,要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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