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公司催去上班该如何处理
工伤期间公司催去上班,员工应结合自身伤情和工伤认定、鉴定情况妥善处理,要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与公司合理沟通。
1.明确自身工伤情况:首先要清楚自己的工伤认定是否已经完成。如果还未完成工伤认定,应及时督促公司或自行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了解自己的伤情恢复状况,是否达到可以上班的程度。例如,如果骨折尚未愈合,强行上班可能会导致伤情加重。

2.查看停工留薪期规定: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员工要确定自己是否还处于停工留薪期内。
3.与公司沟通: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说明自己的伤情和医生的建议,表明目前还不适合上班。可以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假条等相关材料,让公司了解实际情况。在沟通时,要保持理性和冷静,避免与公司产生冲突。
4.寻求劳动部门帮助:如果公司仍然坚持要求员工上班,且员工确实不具备上班条件,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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