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共犯的认定标准
一、诈骗罪共犯的认定标准
诈骗罪共犯的认定需依据刑法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从以下方面判断:

第一,主观方面。各行为人需有共同诈骗故意,即都明知自己行为会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共同故意可表现为事前通谋,也可是事中形成默契。比如,甲、乙合谋通过虚假交易骗丙钱财,双方对诈骗行为及后果有明确认知和一致意愿。
第二,客观方面。行为人要有共同诈骗行为,既包括实行行为,如直接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行为;也包括帮助行为,如提供诈骗工具、望风、协助转移赃款等。像甲负责编造谎言欺骗被害人,乙为其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二人行为相互配合,共同促成诈骗结果。
第三,主体条件。共犯需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若有人未达责任年龄或无责任能力,不构成诈骗罪共犯。
第四,因果关系。各共犯行为与诈骗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即若没有各共犯的行为,诈骗结果就不会发生。
认定诈骗罪共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准确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共犯。
二、诈骗一万以上怎样判刑
诈骗一万元以上的量刑,需依据具体犯罪情节及相关法律规定判定。
按照《刑法》,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一般来说,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所以诈骗一万元以上,通常在该量刑幅度内。
若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而诈骗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此外,量刑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如的认罪态度、是否有、立功表现、是否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积极退赃退赔、有自首情节等,可从轻处罚;若存在多次诈骗、诈骗弱势群体等情形,则可能从重处罚。
三、诈骗罪车子拿得回来吗
诈骗罪中车子能否拿回,需分情况判断。
若车子是犯罪工具,依据法律规定,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例如,诈骗行为人利用车子多次接送实施诈骗的人员、运输用于诈骗的物品等,这种情况下车子作为犯罪工具会被依法没收,无法拿回。
若车子并非犯罪工具,而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财产,且与案件没有直接关联,一般是可以拿回的。比如,犯罪嫌疑人只是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该车子,与诈骗行为的实施无直接联系,在案件侦查、审理结束后,车子应返还给所有权人。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车子是通过诈骗所得财物购买的,属于赃款转化物,会被依法追缴。
在实际处理中,当事人或家属可与办案机关沟通,了解车子性质及处理方式,并按规定程序申请返还合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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