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产假到底有多少天?深圳产假天数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 98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 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15 天产假;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42 天产假。
在深圳,除了上述产假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还可以享受 80 日的奖励假,男方可以享受 15 日的陪产假。
建议参考:
如果你是即将生育的女职工,建议你在备孕前了解相关的产假政策,以便提前做好规划,在产假期间,你可以合理安排时间,充分休息,同时也可以适当进行一些产后恢复运动,以促进身体的恢复。
如果你是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建议你了解相关的产假政策,依法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女职工产假期间,你可以合理安排工作,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相关法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小编总结:
深圳产假的天数,具体包括国家规定的 98 天产假,以及深圳的奖励假 80 日和陪产假 15 日,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产假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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