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夫妻离婚可以分割吗
宅基地使用权在夫妻离婚时能否分割需分情况看待。
一般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分割。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仅拥有使用权,且该使用权具有特定身份属性,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连。所以,宅基地本身不属范畴,不能像其他财产一样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若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建,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该房屋可以进行分割。分割方式有多种,若双方都有资格取得房屋,可协商确定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将房屋拍卖,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此外,如果夫妻一方是宅基地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另一方不是,非本集体成员一方可能无法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但可就建房等投入获得相应经济补偿。
总之,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简单分割,但地上房屋及建房投入等财产权益,可依法依规在离婚时进行合理处置。
二、赠与孩子的财产能在离婚时撤销吗
赠与孩子的财产在离婚时能否撤销,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赠与财产的行为已完成,比如动产已交付,不动产已办理过户登记,一般不能随意撤销。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权利转移后,通常不能再撤销。因为此时财产所有权已转移至孩子,属于孩子的合法财产,父母不能因离婚而撤销该赠与。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时可以撤销。若存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等情况,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此外,若赠与行为是为了逃避债务等非法目的,有权请求撤销该赠与行为。
总之,通常情况下完成转移的赠与不能撤销,但符合法定撤销情形或存在非法目的时,可依法撤销。
三、赠与子女的房产父母离婚能分割吗
赠与子女的房产,父母离婚时不能分割。根据法律规定,赠与行为完成且房产已完成过户登记,房屋所有权即转移至受赠人。此时,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子女,不再属于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从法律层面来看,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当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子女也接受了,赠与合同成立并生效。一旦办理了,意味着赠与行为履行完毕,房产所有权发生转移。
父母离婚时,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既然房产已归子女所有,就不在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父母无权对其进行分割。即便房产还未过户,但赠与合同已生效,若不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父母也不能随意撤销赠与并进行分割。
所以,通常情况下,赠与子女的房产,父母离婚时不能分割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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