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交社保,我能不能立马离职?别急,听律师给你捋一捋!
每个月工资条上明明扣了社保钱,结果一查账户,公司根本就没给你交?或者干脆直接告诉你“社保不交了,折现给你”,表面上好像到手工资多了点,但心里总嘀咕:这合法吗?万一以后生病、失业、退休可咋办?更关键的是——这种情况下,我能直接辞职走人吗?
作为一名处理过大量劳动争议案件的律师,我很负责任地告诉你:能!你不仅可以理直气壮地离职,还可以要求公司给你经济补偿!这不是情绪化的冲动选择,而是法律赋予你的正当权利。
为什么公司不交社保,你就有了“说走就走”的底气?
咱们得先明白一个核心逻辑:给你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强制规定的公司义务,不是公司给你的“福利”,它和给你发工资一样,是劳动合同里最最基础的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就明确包括了——“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你看,法律条文写得清清楚楚,公司不交社保,属于根本性违约,已经动摇了你们劳动合同存续的基础,这就好比公司连续好几个月不发你工资,你还能安心干活吗?你的离职在法律上被称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是合理合法的,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更不需要看公司的脸色。
光离职就够了吗?不,你应得的补偿一样都不能少!
很多朋友只知道能走,却不知道走了之后还能“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正是因为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不交社保)导致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个补偿金怎么算?按你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举个例子:你在公司干了3年7个月,公司一直没给你交社保,你现在提出离职,公司除了要补缴欠你的所有社保之外,还必须额外支付你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3年算3个月,超过6个月按一年算再加1个月,共4个月)。
你不仅是在维护自己未来的保障(社保),更是在主张自己当下应得的现金补偿。这不是在“闹事”,而是在依法维权。
🟠【律师建议参考】🟠
如果你正面临这种情况,请不要冲动地直接拍桌子走人,按照以下步骤操作,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 证据第一:悄悄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条(证明公司没代扣或没足额扣)、工资银行流水、公司明确表示不交社保的聊天记录或邮件、你通过政务app查询到的社保缴费记录(显示欠费或未缴),这是你后续所有谈判和法律行动的基石。
- 正式通知:向公司邮寄一份《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写明“因贵单位未依法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现本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正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用快递邮寄并保留好底单,这是证明你主动因公司过错而离职的关键,避免公司反咬一口说你无故旷工。
- 协商与仲裁:发出通知后,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补缴社保和支付补偿金的事宜,如果公司拒绝或拖延,不要犹豫,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你的诉求就是:①补缴社保;②支付经济补偿金,仲裁免费,且流程比想象中简单。
- 申请补缴:你可以向当地社保稽核部门投诉举报,要求行政部门责令公司为你补缴,这个是行政程序,和劳动仲裁可以并行。
整个过程保持冷静、依法办事,你完全站在有理的一方。
⚖️【相关法条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小编总结】💡
公司不交纳社保,不仅是你离职的充分理由,更是你拿钱走人的法律王牌,这背后体现的立法精神,是法律对弱势劳动者群体的倾斜保护,决不允许企业用牺牲员工长远保障的方式来换取不正当的利益。
下次如果再遇到公司用“折现”或者“大家都这样”来忽悠你,你可以心里有底,微微一笑,你的社保,是你的盔甲,守护着你未来的生活;而法律,则是你手中最锋利的剑,帮你斩断职场中不公的荆棘。权利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靠自己争取来的。当你依法行事时,你的每一步都底气十足。
公司不交社保,我能不能立马离职?别急,听律师给你捋一捋!,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