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形可以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单方变更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
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通常需要符合特定的情形和法定程序。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况:
当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合理调整工作内容或职责。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例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
如果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进行内部机构调整、业务整合等,在合理范围内也可能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进行变更。
需要强调的是,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不能随意进行,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变更应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不能对劳动者的权益造成重大损害。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相应的告知和协商程序,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定程序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可能构成违法,劳动者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主张相应的赔偿。劳动者在面对用人单位的单方变更时,要及时了解自身权益,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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