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职工有什么赔偿
公司辞退职工的赔偿情况较为复杂,可能包括经济补偿等,具体要根据辞退原因等因素确定。
公司辞退职工时的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一般来说,如果是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是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也要支付经济补偿。
但如果是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无需支付赔偿。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总之,具体的赔偿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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