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患病期间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患病期间,用人单位一般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职工患病期间,用人单位通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护患病职工的合法权益,给予其一定的治疗和恢复时间。并非在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都绝对不能解除。在以下特殊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职工患病后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职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职工患病是因为其自身存在严重过错,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需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职工的违规行为。如果用人单位面临严重的经济困难或经营调整等客观情况,需要进行裁员时,患病职工也可能在一定范围内受到影响,但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依法履行相关程序。总之,职工患病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较为复杂,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以确保用人单位的行为合法合规,同时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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