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要跟企业签劳动合同吗
公司法人是否要跟企业签劳动合同,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般来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与公司建立的是劳动关系,也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在某些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可能同时在公司担任具体的职务和工作,比如担任总经理等管理职务,并且从公司领取报酬、接受公司的管理,那么这种情况下,双方存在实质的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法定代表人只是作为代表公司的身份,而不实际参与公司的日常运营和具体工作,不领取工资,只是基于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代表公司对外进行活动,那么可能不存在劳动关系,也就不一定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判断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关键要看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的实质要件,即是否存在人身依附性、劳动管理性以及经济从属性等特征。例如,是否需要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工作安排,是否从公司获得稳定的劳动报酬等。如果具备这些特征,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在实践中,对于公司法人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合同问题,可能会因具体情况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如果存在争议,可能需要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途径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企业和法定代表人都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合同问题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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