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逾期后突然收到限行通知书?这到底是真是假,还是套路?
自己因为网贷逾期,突然收到了一份“限行通知书”,上面写着“因债务未清偿,已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包括但不限于高铁、飞机出行”,不少人一看就慌了神,赶紧问:“这是真的吗?我还能坐高铁吗?是不是要被‘限高’了?”
别急,咱们今天就来掰扯清楚——网贷逾期,真的会收到“限行通知书”吗?这种通知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背后又藏着哪些坑?
“限行通知书”从哪来?是法院发的,还是催收吓唬人?
我们要搞清楚一个关键点:任何限制高消费的措施,必须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定,而不是网贷平台或催收公司随便发个短信或通知就能生效的。
你收到的所谓“限行通知书”,99%是催收手段,有些第三方催收机构为了逼你还钱,会模仿法院文书的格式,用“红头文件”“加盖公章”“限行令”等字眼制造恐慌,让你误以为自己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而产生心理压力,尽快还款。
但真相是:只有经过法院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才可能被“限高”,而大多数网贷纠纷,平台并不会立刻起诉你,更不会马上走执行程序。没被法院判、没被强制执行,就不会有真正的“限行”。
什么情况下才会被“限高”?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只有以下情况才会被限制高消费:
- 法院判决你还款,你拒不履行;
- 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你仍不还钱;
- 法院依法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下达《限制消费令》。
这时候,你才会真正收到法院的正式文书,执行裁定书》《限制消费令》,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开你的信息。而不是某个短信、微信或不明快递寄来的“通知书”。
如果你没被起诉、没被法院判决、没上“失信名单”,那所谓的“限行”就是吓唬你。
这些“通知书”可能涉及违法,你有权说不!
更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催收公司伪造法院文书、冒用司法机关名义发送“限行通知”,已经涉嫌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相关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可能构成犯罪,即便不是伪造,以恐吓、威胁方式催收债务,也违反了《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属于违规催收行为。
你完全有权拒收这类通知,并保留证据向监管部门投诉,比如银保监会、互联网金融协会,甚至报警处理。
网贷逾期了怎么办?别慌,理性应对才是正道
如果你确实有网贷逾期,建议这样做:
- 先核实债务真实性:确认是哪家平台、欠了多少钱、利息是否合法(年化是否超过LPR四倍);
- 主动联系平台协商:很多平台支持延期、分期或减免部分罚息;
- 保留所有沟通记录:防止被恶意催收或伪造证据;
- 如已被起诉,积极应诉:不要逃避,法院会依法判决,避免进入执行程序;
- 警惕“反催收”黑产:别轻信“征信修复”“停息挂账”等骗局,可能越陷越深。
建议参考:
如果你收到所谓的“限行通知书”,第一步是冷静,不要被吓住。
第二步是查证: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输入姓名身份证,查自己是否真的被限高。
第三步是举报:如果确认是虚假通知,可向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或当地派出所报案,维护自身权益。
真正的法律程序,不会通过短信或快递“吓唬”你,而是有正式文书和公开记录。
相关法条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第十三条:
催收人员不得通过恐吓、威胁、侮辱等方式催收,不得冒用司法机关名义。
网贷逾期不可怕,可怕的是被恐惧牵着鼻子走,收到“限行通知书”别慌,先查证、再应对。真正的法律制裁有程序、有公示、有救济途径,而不是一纸吓人的“通知”,面对债务,逃避解决不了问题,但盲从虚假信息只会让你雪上加霜。
保持清醒,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才是应对逾期最聪明的方式,你有权被尊重,也有权知道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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