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普法百科> 正文内容

行政诉讼案件可以撤诉吗

行政诉讼案件可以撤诉。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作出判决的活动。

行政诉讼撤回分为三种情况:

(1)原告自愿申请撤回;

(2)原告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撤回法庭的,按照法院传票处理;

(3)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前支付案件受理费,未申请延期、减少或者免除,或者申请未经批准的,视为自动撤回诉讼。

在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进行判决或者裁定之前,如果原告申请撤回诉讼,或者被告改变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回诉讼,人民法院将裁定是否允许。如经人民法院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出法庭,也可按撤诉处理。

撤回行政诉讼后,法院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的,不予立案。但是,如果原告或上诉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前支付案件受理费,并自动撤回诉讼,原告或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再次提起诉讼或上诉,并依法解决提前支付诉讼费的问题,法院应当立案。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1236023.html

返回列表

上一篇:骑车逆行被撞了对方有责任吗

没有最新的文章了...

行政诉讼案件可以撤诉吗的相关文章

合肥专利无效宣告行政诉讼案例(合肥专利无效宣告行政诉讼案件查询)

10月13日,新良(871356)宣布涉专利纠纷和解。 公告显示,2016年8月16日,安徽晨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晨宇机械”)起该公司生产、销售的5HPX-35烘干机侵犯其实用新型专利权。公司。涉专利名称为“一种种子批次循环式谷物烘干机分体式烘干箱”(专利号:ZL201320250...

合肥村民起村委会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案件(合肥村民起村委会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

村民小组可以因征地而起村委会? 我们看一下终审判决的说理部分:虽然本起因是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但实际上村民小组认为村委会侵犯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征收集体土地和分配土地补偿费时,本组村民的权益。村民集体组织之间发生的产权归属纠纷,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不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

合肥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地方(合肥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机关)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 河姚市监七字[2022]3号 甲方:合肥隆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书名称:合肥龙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2MA2TNGGH7W 营业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涂山路2号福海新居5号楼202室 法定代表...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定义与概述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具有行政效力的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命令等不服,请求上一级或者同级行政机关确认的为、更正或销,并对活动进审查和裁决。这是在国家法律框架内通过简化程序解决大多数争议的第一步。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行政复议期限和行政诉讼期限的区别(行政复议期限和行政诉讼期限一样)

1.请求帮助的对象不同。 简单来说,当你对某个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满时,如果到法院去伸张正义,那就是行政诉讼。如果向本部门的上级府部门提出投,将会受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有什么区别? 2.请求帮助的时限不同 这一点至关重要。行政行为发生后,我们老百姓可以提起诉讼,六个月内提起...

合肥必须先行政复议才能行政诉讼的有哪些地方(必须先行政复议才能行政诉讼吗)

我国是一个法制比较严格的国家。我们还需要更多地了解一些法律和相关的市政行为。行政复议由石油管理机构办理、审查。那么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必要程序?看完法务网小编整理的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是自由选择的,即可以先审查...

合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合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间)

第六章行政处罚的执第六十六条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履。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缓缴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经行政机关批准,可以缓缴或者分期缴纳。 第六十七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与罚款征收机关应当分开。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司法解释(行政诉讼诉讼时效中断)

1、一般时期 1、当事人直接起案件。起期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已经履复议程序的案件。 1)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一般期限为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复核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核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