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村民起诉村委会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案件(合肥村民起诉村委会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
村民小组可以因征地而起诉村委会吗?
我们看一下终审判决的说理部分:虽然本案起因是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但实际上村民小组认为村委会侵犯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征收集体土地和分配土地补偿费时,本组村民的权益。村民集体组织之间发生的产权归属纠纷,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不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围。村民小组的诉讼没有法律依据,应当依法驳回。
事实上,本案的焦点在于村民小组对村委会提起的诉讼是否需要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范围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小组是村民委员会的组成部分,接受村民委员会的领导和管理。村民委员会代表村农民集体,村民小组代表小组成员。双方不属于平等主体关系。民法规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因此,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范围。村民小组与村委会之间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或请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因此,村组和村委会之间的矛盾可以通过协商或请当地政府协调来解决,而不是诉诸法院。你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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