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专利无效宣告行政诉讼案例(合肥专利无效宣告行政诉讼案件查询)
10月13日,新良(871356)宣布涉案专利纠纷和解。
公告显示,2016年8月16日,安徽晨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宇机械”)起诉该公司生产、销售的5HPX-35烘干机侵犯其实用新型专利权。公司。涉案专利名称为“一种种子批次循环式谷物烘干机分体式烘干箱”(专利号:ZL201320250567.5,以下简称专利1)。
2016年11月10日,合肥市知识产权局经审理作出认定该公司构成侵权的决定。新力公司不服,向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6年12月13日,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行政诉讼。知识产权局申请裁定辰宇机械专利无效。2017年3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全部专利无效。2017年5月19日,晨宇机械不服该决定。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已提起行政诉讼,尚未审理。
2016年12月30日,晨宇机械起诉该公司生产、销售的5HPX-35烘干机侵犯其两项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名称为“一种间歇式粮食烘干机的新型粮食撒布装置”(专利号:ZL201320250559.0,以下简称专利2)、“粮食烘干机分体式烘干箱进出风道”(专利号:ZL201220445054.0)。5、以下简称专利3)。
对于专利2,合肥市知识产权局经审理,于2017年5月5日作出裁定,认为新丽公司构成侵权。该公司不服该决定,向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关于专利3,生力啤酒于2017年3月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裁定其专利无效的申请。2017年5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裁定维持其专利无效。有效的。生力啤酒对这一决定表示不满。正准备提起行政诉讼。
2017年7月24日,鑫胜利与晨宇机械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是,针对专利1,晨宇机械向合肥市知识产权局申请在该局网站上取消行政处理。决定,并主动从晨宇机械网站删除该行政决定;公司向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撤回该专利行政诉讼。
针对专利2,公司撤回向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不再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2无效。晨宇机械也向合肥市知识产权局申请删除该局网站。公开行政决定,并从晨宇机械网站删除该行政决定。
双方将对公司库存中涉及专利纠纷的产品进行清查并确认。只有经过双方确认并标记的产品才能销售。这些产品售出后,公司需要对产品设计进行改造,并确保专利产品不再使用。专利三.
双方分别完成上述工作后,公司向晨宇机械支付赔偿金15万元,双方专利纠纷结束。
新三板在线获悉,目前和解协议的执行情况是,针对专利1,晨宇机械已向合肥市知识产权局申请删除该局网站公示的行政决定,并已将其从晨宇机械网站下架在其自己的。作出行政决定;2017年9月25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还作出行政裁定,同意晨宇机械撤回就专利一无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2017年8月1日,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也作出行政裁定,同意公司撤回有关该专利的行政诉讼。
对于专利2,2017年8月1日,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也作出行政裁定,同意该公司撤回有关该专利的行政诉讼,不再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申报专利。2无效。之后,辰宇机械也已向合肥市知识产权局申请将该行政决定从该局网站上删除,并已将该行政决定从辰宇机械网站上删除。
自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第3号专利有效(无效宣告第32271号)以来,公司不再就该专利无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晨宇机械也已向合肥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产权办公室撤回行政处理请求。
双方已对公司库存中涉及专利纠纷的产品进行清查并确认。只有经过双方确认并标记的产品才能销售。这些产品售出后,公司对产品设计方案进行了改造,并保证不再使用该专利产品。和专利三。
双方已分别完成上述工作,公司已向晨宇机械支付补偿款15万元。双方专利纠纷已结束。
值得注意的是,新良表示,公司已经制定了多种改进计划。专利2、专利3涉及的库存产品销售完成后,将采用改进方案进行生产,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另外,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方旭、吴德辉出具的承诺书,方旭先生在本次和解协议中已承担了公司对晨宇机械的赔偿15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新力于2017年4月27日在新三板挂牌,主要从事粮食烘干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本文来源于新三板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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