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工伤是医好再赔偿吗
工伤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提供给劳动者及其家属因工作原因遭受人身损害后提供医疗、康复和经济补偿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骨折是工伤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那么骨折工伤是医好再赔偿吗?
一、骨折工伤是医好再赔偿吗?
依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需要先经医疗救治,且医疗终结后职工伤情达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进而确认伤残等级,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骨折工伤的赔偿流程一般为:
1.医疗救治:工伤职工接受必要的医疗救治,费用由用人单位依法承担。
2.伤情稳定:待职工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安排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伤残鉴定:鉴定机构对职工的伤情进行评定,并出具伤残等级鉴定结论。
4.待遇核定:根据伤残等级,劳动保障部门依法核定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补助金、生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二、骨折工伤医好后能获得哪些赔偿?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骨折工伤医好后,职工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1.医疗费:包括治疗费、住院费、伙食补助费、康复费等。
2.生活费:职工休工治疗期间,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标准支付。
3.伤残补助金:一次性给付,标准由职工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决定。
4.伤残津贴:职工因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三、骨折工伤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职工发生骨折工伤,在治疗结束后,需及时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提出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工伤认定,并在职工伤情达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后10日内安排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对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复核或复议。
骨折工伤是医好再赔偿的,职工需要先接受治疗,伤情稳定后进行伤残鉴定,再由劳动保障部门依法核定工伤保险待遇。骨折工伤可以获得医疗费、生活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赔偿。职工发生骨折工伤后,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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