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自己存的钱不想给对方怎么办
在时,如果您不想将自己存的钱分给对方,这并非简单能够实现的,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考虑。
1. 首先要明确该存款的性质。如果能证明这笔钱是您的,那么在时通常是归您个人所有,无需与对方分割。
2. 若为婚后存款,您需要证明这部分钱是通过法定的个人专属财产途径获得的,比如因受到获得的或者补偿等。
3. 若无法证明上述情况,那么在存续期间所得的收入一般都被认定为,原则上是需要平均分割的。
4. 但如果对方存在,比如出轨、家暴等,您可以在中主张对方少分财产,但这需要您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对方的过错。
需要注意的是,通过隐瞒、转移共同财产的方式来达到不分给对方的目的是不可取的,这种行为一旦被发现,在分割财产时您可能会处于不利地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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