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后的债务怎么分配
双方后的分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1. 若债务是夫妻一方在以个人名义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认定为,由举债方个人承担。
2. ,包括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买、子女教育费用等;夫妻共同所负的债务,比如共同经营的企业所产生的债务等。对于,离婚时由双方共同偿还。双方对债务的偿还方式和比例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
3. 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与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典》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4. 在离婚时,如果一方隐藏、转移、、,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债务分配情况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来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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