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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自己存的钱不想给对方怎么办

合飞律师2周前 (04-23)普法百科1
法律解析:

在起诉离婚时,如果不想将自己存的钱给对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应对。可能需要证明该款项属于个人财产等。

在中,财产的分割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如果一方不想将自己存的钱给对方,以下是一些可能需要考虑的方面。

要明确该存款的性质。如果能证明这笔钱是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在婚姻期间没有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混同,那么在法律上可能无需与对方分割。可以通过提供婚前财产的相关证据,如银行流水、财产来源证明等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如果该存款是婚后所得,要区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该存款是因个人的人身损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情况所得,那么也可能不参与分割。

如果认为该存款完全属于自己的个人努力和贡献所得,且对方在婚姻期间对家庭经济贡献较小或存在过错等情况,可以在诉讼中提出相应的理由和证据,争取对财产分割的有利结果。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婚姻存续时间、双方的贡献等。如果对方对该存款的来源和性质存在异议,可能会引发争议和进一步的调查。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全面评估案件情况,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以最大程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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