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侵权承担的民事责任是什么
共同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共同侵权是指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加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连带责任意味着,权利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侵权人主张全部的责任,而该侵权人不能以自己的份额为由进行抗辩。在共同侵权中,各个侵权人之间对于损害的发生具有共同过错或者虽无共同过错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
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对受害人的保护更为周全。受害人可以选择向其中任何一个或多个侵权人主张赔偿,避免了因个别侵权人无力赔偿而导致受害人无法获得充分救济的情况。二是强化侵权人的责任意识。促使各个侵权人在实施侵权行为时更加谨慎,避免共同侵权行为的发生。
例如,甲、乙、丙三人共同对丁实施侵权行为,导致丁遭受重大损失。丁可以要求甲、乙、丙中的任何一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也可以同时向三人主张赔偿。甲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乙、丙追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这种连带责任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督促共同侵权人共同承担责任,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行为的关联性等因素,合理确定共同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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