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暖气管道漏水造成的损失谁承担责任
地下室暖气管道漏水造成的损失责任承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1. 如果暖气管道还在质保期内,且漏水是由于管道质量问题导致的,那么应由或承担责任。
2. 若暖气管道已过质保期,且是因为不善,比如未及时维护、检修导致的漏水,那么物业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3. 如果是因为自身不当使用或者私自改造暖气管道造成的漏水,责任应由业主自己承担。
4.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第三方的,比如其他业主或外来人员的破坏导致管道漏水,那么应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在确定责任归属时,需要综合考虑漏水原因、相关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等因素。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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