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验伤鉴定流程
法医验伤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申请:办案机关或向鉴定机构提出验伤鉴定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如、诊断证明等。
2. 审查:鉴定机构对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3. 资料收集:收集与损伤相关的各种资料,包括病历、影像学检查报告、现场勘查记录等。
4. :法医对伤者进行身体检查,观察损伤的部位、形态、特征等。
5. :可能会根据需要安排伤者进行实验室检查、影像学复查等辅助检查。
6. 分析判断:法医综合收集到的资料和检查结果,依据相关标准和经验进行分析判断。
7. 出具鉴定意见:形成明确的鉴定结论,并制作鉴定意见书。
8. 鉴定意见:将鉴定意见书送达委托方。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案件,法医验伤鉴定的具体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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