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支持民事赔偿吗?
答案是:是。工伤人员在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还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民事赔偿。
工伤支持民事赔偿的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受害人因工伤残废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决定是否继续雇用。受害人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原工资收入。受害人不能在本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辞退受害人,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因雇员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3.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丧葬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工伤支持民事赔偿的范围
工伤人员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赔的民事赔偿范围包括:
1. 医疗费:
包括工伤前后的医疗费、康复费、护理费等。
2. 误工费:
包括工伤期间的工资损失和因工伤致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收入损失。
3. 护理费:
因工伤致残需要他人护理的费用。
4. 交通费:
因工伤就医、康复产生的交通费用。
5. 住宿费:
因工伤就医、康复期间的住宿费用。
6. 住院伙食补助费:
因工伤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
7. 必要的营养费:
因工伤致残后需要的特殊营养费。
8. 丧葬费:
因工伤死亡的丧葬费用。
9. 残疾赔偿金:
因工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
10. 精神损害抚慰金:
因工伤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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