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伤支持差额赔偿吗
江苏省支持工伤差额赔偿。
一、工伤差额赔偿的由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其原工资高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超过的部分,按照实际工资计算。但这部分工资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这就是工伤差额赔偿的由来。
二、江苏工伤差额赔偿的标准
江苏省的工伤差额赔偿标准,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具体标准如下:
(1) 工伤职工原工资高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至6倍,由用人单位补足超过部分中3倍至6倍的部分;
(2) 工伤职工原工资高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倍以上,由用人单位补足超过部分中6倍以上的部分。
三、江苏工伤差额赔偿的申请程序
工伤职工申请工伤差额赔偿,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 工伤认定书;
(2) 工伤职工原工资证明;
(3)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证明;
(4) 用人单位补足工伤待遇的申请书。
四、江苏工伤差额赔偿的争议解决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在工伤差额赔偿方面发生争议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如果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处理结果仍无法解决争议的,工伤职工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注意事项
(1) 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差额赔偿,减轻了工伤职工的经济负担,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2) 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足额补足工伤职工的差额赔偿,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工伤职工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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