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要仲裁前置吗
工伤赔偿是否需要仲裁前置,一直是工伤赔偿案件中备受争议的问题。本文将从法律规定、实务操作以及利弊分析等方面详细阐述工伤赔偿是否需要仲裁前置,为读者提供全面的理解和参考。
一、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认定结论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不服认定结论的,可以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就是说,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仲裁前置。
二、实务操作
在实务操作中,各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普遍采取了仲裁前置的原则。即在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后,首先应当向用人单位提出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受理并作出仲裁裁决。如果职工对仲裁裁决不服,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利弊分析
工伤赔偿仲裁前置既有利也有弊。
(1)有利方面
方便快捷:仲裁程序相对于诉讼程序更为简便快捷,有利于职工及时获得工伤认定和赔偿。专业性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拥有专业审理劳动争议的队伍,能够对工伤认定和赔偿问题进行专业判断和裁决。(2)不利方面
增加程序性负担:仲裁前置会增加职工维权的程序性负担,延长工伤认定和赔偿的时间。结果不确定性:仲裁裁决具有约束力,职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仅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增加了获得工伤认定和赔偿的不确定性。四、建议
工伤赔偿是否需要仲裁前置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在实务操作中,建议职工在申请工伤认定后,根据具体情况和自身诉求,慎重考虑是否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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