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监察机关是哪个机关管辖(法律监察机关是哪个机关管理)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国家和省、市、县监察委员会设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配合,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的监督。对公职人员的监督涵盖各个领域。那么监事会具体是做什么的呢?本文简单介绍一下监管机构及其职责,希望对大家后续的考试有所帮助。
一、监管机构的构成
一、《监察法》第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
1.组成。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负责全国监督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组成。
2、人事任免。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副主任、委员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3.期限。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3、地方监管机构的设立
一、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组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
2、地方各级监事会由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主任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副主任、委员由监事会主任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各级监事会主任每届任期与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三、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4、职责
监事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和处理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进行反腐败教育,监督检查其依法履职、秉公执法、廉洁奉公、道德品行;(二)对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有资产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进行查处;(三)依法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府处分决定;对不履行职责或者失职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并调查涉嫌官员犯罪行为。必要时,将侦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并依法提起公诉;向督导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督导建议。
五、监管对象
《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督:(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组织的公务员以及参照本法管理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二)在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国家机关委托依法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共事务。(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公共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的管理人员;(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管理人员;(六)其他依法履行公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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