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催收新规,网贷逾期后,催收员还敢爆通讯录吗?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让网贷成为许多人的融资选择,但随之而来的逾期债务催收乱象**也屡见不鲜,为规范行业秩序,福建省互联网金融协会牵头发布了《福建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这一文件被业内称为"最严催收新规",这份公约究竟有哪些亮点?对债务人和催收机构又意味着什么?
《公约》的核心:用规则为催收"划红线"
《公约》首次以行业自律形式,明确禁止了多项催收违规行为。"爆通讯录""骚扰无关第三人""伪造法律文书"等行为被直接列入黑名单,催收员不得在未经债务人同意的情况下联系其亲友或同事,且每日催收通话时间限定在早8点至晚8点之间,对于债务人而言,这无疑是一剂"定心丸"——即便暂时无力还款,也不会因催收手段失当而陷入生活困境。
创新亮点:平衡债权保护与人格尊严
与以往政策不同,《公约》特别强调"文明催收"与"债务协商"的双向机制,要求催收机构必须通过实名认证、全程录音等方式确保流程可追溯;鼓励双方通过分期还款、利息减免等灵活方案解决纠纷,这种"刚柔并济"的思路,既维护了金融机构的合法债权,也避免催收演变为"社会性死亡"的导火索。
行业意义:从野蛮生长到规范发展
福建作为互联网金融活跃地区,此次《公约》的落地具有风向标意义。通过建立"催收机构白名单"和"投诉快速响应机制",不仅倒逼企业提升合规意识,更推动了行业从"拼暴力"到"拼服务"的转型,数据显示,公约试行半年后,福建省内因催收引发的投诉量下降37%,而债务协商成功率提升了21%。
建议参考:
- 债务人若遭遇威胁恐吓,可立即向地方金融监管局或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
- 保留通话录音、短信截图等证据,必要时可依据《公约》主张侵权赔偿;
- 主动与金融机构协商个性化还款方案,避免因逃避催收导致信用受损。
相关法条:
- 《刑法》第293条:恐吓、骚扰他人情节严重者,可处拘役或管制;
- 《网络安全法》第44条:禁止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 《民法典》第1032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不得以刺探、侵扰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
小编总结:
《福建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公约》的出台,标志着催收行业从"灰色地带"走向法治化。它既不是纵容"老赖"的护身符,更不是催收机构的"紧箍咒",而是通过划定权利义务边界,让金融纠纷回归理性解决的轨道,对于普通用户而言,了解公约内容不仅能有效维权,更能提醒自己:借贷需谨慎,守信才是根本。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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