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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协议期限内房屋动迁是否算毁约了(租赁协议期限内房屋动迁是否算毁约行为)

合飞律师5个月前 (01-13)金融债务8

1、租赁合同期限内房屋搬迁是否构成违约?租赁协议期限内房屋搬迁不视为违约,房屋拆迁补偿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执行期限届满执行前被告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方式说明不履行关键责任的;被告拖延履行关键责任,在收到催告函后在有效期内仍未履行的;被告延迟履行关键责任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对于以持续履行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循环性合同,被告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同有效期内通知对方。2、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哪些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被告不履行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与承诺不一致的,应当负责重新履行、补救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损失赔偿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被告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方式解释不履行责任的,另一方也可以在执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被告一方不支付合同价款、报酬、租金、贷款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融负债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条被告一方不承担非货币性债务或者履行非货币性债务不履行承诺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事实上不能执行的;负债最低价格不适合强制执行或者执行成本过高的;债务人在有效期限内未请求执行的。有上述排除情形之一致使约定目标无法实现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双方要求解除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这不影响违约责任的合同。第五百八十一条被告不承担责任或者责任的执行不符合其承诺,根据责任的特点无法强制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其向第三人施压。一方代替执行费用。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承诺的,双方按照承诺承担违约责任。没有违约责任承诺或者承诺不成立,且不能按照本办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要求予以确认的,受损害方可以有效选择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修理、重做、更换、退货、换货、减少合同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583条被告之一不履行其责任的或者履行职责与承诺不一致,对方在行使职权或者采取预防措施后遭受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被告一方不履行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与承诺不符,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其违约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损害赔偿。权利;但是,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不得超过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范围。

第五百八十五条被告可以承诺一方当事人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他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合同违约金,并可以承诺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因违反合同而造成的。承诺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害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双方的要求增加;承诺的合同违约金过高,超过造成损害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双方的要求增加。适度减少。被告承诺延迟履行合同的违约金的,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后仍应履行责任。第五百八十六条被告可以承诺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存款,作为债权人的贷款担保。当押金被专门支付时,押金合同就创建了。保证金金额由双方承诺;但不能超过合同规定金额的20%,超出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法律效力。如果支付的具体存款金额超过或低于承诺金额,将被视为承诺存款金额的变更。第五百八十七条借款人承担责任的,保证金应当作为合同价款或者予以追回。支付预付款方不承担责任或履行责任与承诺不符,导致未能实现约定目标的,无权要求退还预付款;私下收到预付款的一方不承担责任或履行与其承诺不符的责任,导致约定目标未能实现。押金应两次退还。一般来说,如果政府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并无搬迁计划,但在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内遇到房屋拆迁补偿这样的决定,双方只能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房屋拆迁补偿金。为了被拆迁的人们。因他人原因造成损害的,政府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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