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期限最长不超过多少天内(行政复议期限最长不超过多少天)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申请。审查适当性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法律制度。
网友咨询:
申请行政复议有期限吗?
律师答复:
申请行政复议是有期限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律师补充道:
行政复议的特点:
1.提起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必须依法提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尚未作出决定的,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民事或其他争议;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只能依照法律规定向具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4.行政复议以书面形式为主。行政复议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没有规定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9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构成犯罪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天的情况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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