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多久不发薪资算拖欠工资呢(公司多久不发工资算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后三十日内支付工资。超过30天以上,即构成拖欠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而无法按时支付工资、影响资金周转的,经与用人单位工会达成协议,可以在一个月内推迟支付职工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当通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者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公司不支付工资多久才算拖欠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按月支付”是指工资以月工资形式支付,也应当按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后30日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以上,即构成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而无法按时支付工资、影响资金周转的,经与用人单位工会达成协议,可以在一个月内推迟支付职工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当通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者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为公司工作十五年后被解雇,如何获得赔偿?
如果您在公司工作十五年后被解雇,您应按个人工资十五个月获得补偿。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在其他情况下,根据终止原因,补偿方法也有所不同。
1、企业主动辞退员工需根据情况提供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按照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企业无故辞退员工的,违反劳动合同法。在此情况下,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因此,公司是否需要对被辞退十五年以上的员工支付赔偿金或赔偿金,取决于公司辞退员工的实际原因。在某些情况下,公司无需支付任何补偿或补偿。但在某些情况下,需要付款。其实要根据情况来决定是否赔偿或者赔偿。
关于解雇补偿金的规定有哪些?
辞退补偿的规定是按照职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上述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职工的平均工资。
除上述情况外,如果用人单位解雇劳动者,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按全年支付工资。每月向工人支付标准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加发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非因工患病或者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劳动者不胜任工作岗位,经培训或者岗位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
三、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职工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二十人以下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后,可将裁员方案报劳动行政部门,并可裁减人员。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改造、经营方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其他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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