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工伤有赔偿吗
答案是肯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受到工伤的劳动者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1、哪些情况属于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第三方侵害致使发生伤害的;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赔偿包括哪些内容?
工伤赔偿主要包括:
(1)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手术费、康复费等。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因工致残,按照伤残程度分十个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劳动能力鉴定费:劳动者因工致残,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所需的费用。
(4)伤残津贴:劳动者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每月享受相应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劳动者因工致残,需要生活护理的,每月享受相应的生活护理费。
(6)精神抚慰金:劳动者因工致残,造成精神损害的,一次性支付精神抚慰金。
3、工伤赔偿标准如何?
工伤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劳动者的伤残程度和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具体赔偿标准可以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
4、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劳动者在受伤后14天内,应当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在接到申请后,应于10天内报请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认定工伤后,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
5、注意事项
(1)工伤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工伤之日起计算。
(2)劳动者因工伤致残,可以使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康复费用。
(3)劳动者因工伤致死,其近亲属可以申请工亡补助金和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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