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没有医院发票可以吗
工伤事故发生后,医院发票是工伤赔偿的重要凭证。但如果不幸遗失或无法取得医院发票,还能获得工伤赔偿吗?
一、法律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材料中应包括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等材料。
二、没有发票的处理方式
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医院发票,可采用以下方式处理:
(1) 申请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补办证明受害人或用人单位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申请出具工伤医疗费支付记录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受害人可提供病历、医嘱、药房购药记录、出院小结等其他医疗凭证,证明其已接受治疗并发生相关费用。
(3) 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受害人无法提供发票,则用人单位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受害人未接受治疗或医疗费用不合理。
三、费用估算原则
如果无法获得医院发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会根据以下原则估算医疗费用:
(1) 同类伤害的平均费用参考同类伤害的医疗费用标准,结合受害人的年龄、伤情等因素进行估算。
(2) 参照物价部门提供的标准使用国家或地方物价部门提供的医疗费用参考标准,按相应比例估算。
(3) 协商一致受害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三方协商确定一个合理公平的医疗费用金额。
四、注意事项
尽量保存所有相关的医疗凭证,以备不时之需。
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免错过申请期限。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可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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