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一年多还能赔偿吗
工伤鉴定是认定工伤和确定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后,伤者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如果工伤鉴定结论尚未作出,或者已经作出但时间超过一年,还能否获得赔偿呢?
一、工伤鉴定一年多还能赔偿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组织工伤鉴定。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工伤鉴定结论作出时间超过一年,伤者仍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于用人单位未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导致工伤鉴定结论作出时间超出一年的,伤者可能无法获得部分赔偿。
具体赔偿方案如下:
伤害程度为轻伤:可以一次性获得相当于6个月至12个月工资的赔偿。
伤害程度为重伤:可以一次性获得相当于12个月至18个月工资的赔偿。
伤害程度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可以获得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
伤害程度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如果伤者在工伤鉴定结论作出后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则可以获得全部赔偿。
二、工伤鉴定前死亡还能赔偿吗?
如果工伤者在工伤鉴定结论作出前死亡,其近亲属仍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根据工伤认定结论,确定赔偿金额。
赔偿金额包括:
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相当于20个月的工资。
丧葬补助金:相当于6个月的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供养亲属人数和伤者工资水平确定。
三、提交工伤鉴定申请时间过长还能赔偿吗?
如果伤者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鉴定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申请期限。
特殊原因包括:
伤者伤情严重,无法自主行动。
伤者所在地区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
用人单位阻挠或拒绝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伤者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存在特殊原因,则可以申请延长工伤鉴定申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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