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仲裁前置吗
是的,工伤赔偿实行仲裁前置。
仲裁前置的具体规定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46条规定,职工因工伤发生争议的,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前置的意义
仲裁前置制度具有以下意义:
减轻法院负担
通过仲裁先行解决工伤赔偿争议,可以减轻法院的诉讼压力,提高审判效率。
专业化审理
仲裁机构对工伤赔偿案件有着较深的专业知识,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审理案件。
费用较低
仲裁费远低于诉讼费,减轻了工伤职工的经济负担。
仲裁前置条件
适用仲裁前置的条件是:
- (1) 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 (2) 争议发生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终止后一年内。
- (3) 争议涉及工伤赔偿问题。
仲裁前置的例外情形
在以下情形下,可以不适用仲裁前置:
用人单位依法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
例如,职工故意或违章操作造成工伤的,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未及时进行工伤认定或工伤待遇审核的。
用人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或者工伤待遇审核,逾期则丧失异议权。
仲裁机构拒绝受理工伤赔偿仲裁申请的。
例如,仲裁机构认为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仲裁管辖范围等。
如果您遇到工伤赔偿方面的问题,建议您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咨询或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如果您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在工伤诉讼案件中,仲裁程序作为前置程序,已经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仲裁程序的优势,使得其受到了立法和司法实践的肯定,并为当事人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救济途径。
如果有法律疑问可直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