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复发了还要去赔偿吗
对于工伤复发的赔偿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工伤复发后,赔偿责任仍由原用人单位承担。以下详细阐述原因:
1、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明确规定,“因工伤已经认定为伤残等级或者被评定为职业病的职工再次受伤、患职业病的,原工伤保险待遇不变。”这意味着,如果工伤复发,原有工伤保险待遇仍然有效,用人单位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2、侵权责任的延续
工伤是因用人单位的过错或者劳动条件的缺陷而造成的损害,具有侵权行为的性质。即使工伤复发,用人单位作为侵权人,其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并未终止,仍然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3、劳动合同法的保障
《劳动合同法》第56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由于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造成职工伤亡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工伤复发正是由于原有工伤未得到充分治疗或劳动条件未改善所致,因此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4、人道主义关怀
从人道主义关怀的角度出发,工伤复发后,职工往往需要再次治疗或康复,给职工及其家庭带来额外的负担。用人单位此时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帮助职工减轻经济压力,体现了关爱职工的社会责任感。
5、法律的威慑作用
如果用人单位对工伤复发不承担赔偿责任,将会助长用人单位忽视劳动安全卫生,从而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法律的威慑作用在于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履行保障职工安全生产的义务,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和复发。
当工伤复发后,职工仍有权要求原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伤残等级升高后的相应待遇等。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承担赔偿责任,职工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出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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