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在厂里不给赔偿吗法律
当员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现实中,有些用人单位却拒绝或拖延赔偿。那么,工伤在厂里不给赔偿吗?让我们根据法律来分析一下。
一、工伤赔偿的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称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工伤认定机构认定工伤。
二、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对于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应当自用人单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职工发生工伤之日起30日内,直接支付工伤医疗费、工伤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三、用人单位拒绝赔偿的后果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或拖延赔偿,职工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投诉或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职工的举证责任
如果发生工伤纠纷,职工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主要包括: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受到事故伤害、在事故发生前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事故与工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等证据。
五、特殊情况下的例外
对于少数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可能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1)职工故意或者违章指挥、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2)职工醉酒后从事高空、井下等危险作业;
(3)职工因个人疾病或者其他非工作原因造成事故;
(4)职工参加殴打他人的、职工之间打架造成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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