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的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骨折的通常取决于伤情的恢复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
1. 一般来说,如果是导致的骨折,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待伤情稳定,后,通常在受伤后 3 到 6 个月左右进行伤残。
2. 对于交通事故导致的骨折伤残鉴定,一般是在出院后 3 个月左右进行。但如果受伤者脑部受伤严重,存在智力、精神方面的问题,需要在受伤 6 个月后进行鉴定。
3. 如果是造成的骨折,也是在治疗终结、病情稳定后进行鉴定,时间大约在受伤 3 个月以后。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鉴定时间应以专业鉴定机构的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3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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