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工伤的伤残鉴定应该在何时进行?
问题解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当在受伤后的一定期限内进行伤残鉴定,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通知职工和用人单位,一旦工伤认定完成,职工可以在认定为工伤后的一年内,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伤残鉴定的申请,如果职工认为自己的工伤情况复杂,需要延长鉴定时间,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延期,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30日。
建议参考:
建议职工或其家属在接到工伤认定通知后,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申请伤残鉴定的权利,建议职工或其家属在申请伤残鉴定时,准备好相关的医疗资料和证明材料,以便于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相关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通知职工和用人单位。”
小编总结:
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应当在一年内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伤残鉴定的申请,职工或其家属应当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及时申请伤残鉴定,并准备好相关材料,以确保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职工或其家属应当关注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的相关法律规定,以便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