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都有什么内容
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等。因不可抗力的,一般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当防卫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紧急避险: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受害人故意:损害是因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三人过错: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
自甘风险:自愿参加具有一定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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