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是否有效呢(村委会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是否有效合法)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很多人都面临着征地的问题。可以看到,征地工作都是村委会在做,有的当地群众甚至与村委会签订了补偿协议。我们都知道,征地主体是县级以上政府的行为。那么,群众与村委会签订的补偿协议有效吗?村委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发挥什么作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征用集体土地的,应当报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布并组织实施。村委会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是否有效《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地方案依法批准后,应当组织实施由被征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听取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制定征地补偿费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由此可见,与被征收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应当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不是行政主体,更不是征地主体。实践中,村委会作为上传职能,往往受征地管理机构委托,以当地名义参与征地活动的组织实施。此时,对于被征地农民来说,村委会已经站在了征地的立场上。与村委会签订的补偿协议是否有效?在征地拆迁实施过程中,我们主要按照实施主体来划分情况。第一种情况,村委会依法接受征收方即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委托,与村民签订补偿协议。如无其他违法原因,本协议可视为合法有效。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村委会既然是受征地部门委托,就必须有合法的书面委托,否则可能会追究与村委会签订合同的行政机构的责任。第二种情况是当地没有征地项目,但村委会以自己的名义组织征地,并与村民签订补偿协议。正如我们前面提到的,村委会不具备征地主要资质,不能制定征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组织征地。在此前提下,可以认定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协议无效。如果您签署了该协议,您可以在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下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举报,并通过诉讼确认该协议无效。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楚谁是项目征收的主体,然后选择签订补偿协议。如果不确定,可以及时咨询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等律师给你详细分析之后,再签字也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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