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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司法解释2022年5月1日(行政赔偿司法解释最新)

合飞律师6个月前 (01-13)金融债务8

3月21日,**发布《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行政赔偿司法解释》一是明确合法权益的内涵。——强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权力,对其劳动权、邻接权等合法权益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也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行政赔偿诉讼。

此外,还明确了“其他违法行为”的范围。《行政赔偿司法解释》规定,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包括下列情形: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不产生法律效力,但事实上损害公民、法人或者组织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活动。

《行政赔偿司法解释》还明确赔偿决定等行政行为属于案件受理范围:行政赔偿决定、不予赔偿决定、超期不赔偿决定等行政行为属于受理范围行政赔偿诉讼。

同时,《行政赔偿司法解释》还列出了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的两种主要情况:行政行为被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无效;实施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因该行为被法律文书或者监察机关行政处罚确认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此外,《行政赔偿司法解释》还明确规定了举证责任、赔偿标准、诉讼资格等,还强化了法院的说明义务,规范了法院损害赔偿的裁量标准,明确了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方式,增强行政赔偿诉讼解决行政纠纷的实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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