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有权进行征地拆迁吗
一、镇政府有权进行吗
依据相关之规定,通常情况下,乡镇级别的政府机构并无权利主导或实施任何形式的征地以及活动。
此类行为的具体政策规划和执行,应由该地区所属的县级及以上级别政府来承担责任和义务。
在实践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具体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事宜。
乡镇政府也有可能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获得委托权限后,继而成为现行征地环节中的执行受托单位。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无论哪种情况下,乡镇政府均无法单独行使征地拆迁的权力,其职能仅限于在特定条件下,作为受托方参与到整个征地拆迁流程之中。
《国有土地上》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征地拆迁有补偿吗
在当前的拆迁过程中,对于小产权房屋亦是有所补偿的。
若小产权房屋被判定为违建物,那么将无法获取任何补偿。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被确认为合法建筑以及未超出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物,均应予以相应的补偿;而对于被判定为违法建筑及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物,则不予以补偿。
尽管小产权房屋在拆迁时并无赔偿,但只要其经过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且被认定为合法建筑,那么在面临拆迁时仍可获得补偿,具体数额可参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所提供的测量数据来确定。
反之,那些违反法律规定、被视为非法建筑或超期临时建筑物的小产权房屋,则无法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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