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有权进行征地拆迁吗
一、区政府有权进行吗
首先啊,我得告诉你,没有哪个单位或者个人能随随便便地就强行收走我们家门口的土地哦!然后呢,按照现在的来看,只有咱们伟大的祖国才能行使这个权力——也就是土地征收啦。
而且,真正在实际操作中负责这事的呢,其实是国务院,还有各个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政府。
他们会把这个权力下放到各个区县的国土资源局去进行具体实施。
再来说说,如果想要今天这里搞个工程,明天那里建房子,那就需要有国家的批准,因为这是为了满足大家的公共利益嘛。
所以,只有得到了国家的批准,地方各级政府才有权征收土地。
不过,我要提醒你的是,现在我们国家正在慢慢地改变这个政策,比如把原来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审批权上交到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让他们来做双重审批,这样就能更好地管理土地使用了。
《国有土地上》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征地拍卖流程是怎样的
关于征地拍卖拆迁的流程嘛,首先得先公布拍卖的相关信息(叫啥公告呢?),然后有兴趣的朋友们就可以去报名啦,记得带上自己的件这些哦,还要交上一笔作为保证吧!然后拍卖会按照拍卖规则对大家的资格和信誉进行审核,如果没问题的话,他们就会给你发个竞买资格证啦。
接下来就是正式的拍卖环节了,成功拍下的朋友们要签一份《拍卖成交确认书》哦。
最后别忘了交一些交易服务费,然后再跟政府签一份出让合同就大功告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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