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该怎样处理
一、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该怎样处理
咱们说房屋征收部门跟被征收人,得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签订协议。
关于补偿方式补偿金怎么给什么时候给;还有搬到新房子去住的话,位置在哪儿,房子有多大,这些都要在协议里面明确清楚。
包括搬迁时需要花多少钱,那些暂时没法居住的住所的租金怎么算,关门歇业了以后能不能得到补偿等等,这些都得好生确定一下。
一旦协议签好了只要有一方不遵守协议上的约定,那另一方就有权去告他。
《国有土地上》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同时收回。
二、户的房子可以抵押
关于拆迁房能否用来抵押这件事,得看实际情况而定:(1)要是你手上的那套拆迁房有全套合法手续,也没有什么纠纷在上头那是完全没问题的。
不过话说回来借款利率可能会偏高,还款期限也得尽量压缩在5年以内才能全部还完;(2)如果手续不齐的话就没法子拿来做抵押了~至于权、自留地、自留农户享有的那些集体用地使用权只要法律允许抵押的就行。
三、待拆迁区域能办
关于待拆迁区域内的房屋是否能够正常的问题,其实际操作往往受制于所在地区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具体的拆迁进度安排。
在大多数情况下,一旦政府发布了正式的拆迁公告或者下发了相应的拆迁许可证,那么这类区域的房屋交易活动便可能会被暂时禁止,进而无法为新的提供必要的支持与配合。
究其原因,在于当拆迁范围明确之后,为了避免由于新出现的产权纠纷而导致拆迁工作的停滞不前,各地政府通常会采取措施,冻结涉及区域内房屋的产权变更事宜。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在拆迁公告公布之前,房屋本身的所有权归属清晰且满足办理房产证所需的各项条件,从理论上来讲,应该具备申请办理房产证的资格。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即使存在这样的可能性,办理房产证的流程也可能会受到拆迁预期的影响,从而使得整个过程变得更为复杂甚至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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