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征地补偿标准
广元市2025年的征地补偿标准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民法典》及四川省、广元市地方政策制定,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土地补偿与安置补助
1. 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
征收农用地的补偿标准由区片综合地价确定,需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产值、区位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安置补助费按需安置人口数计算,每人补偿标准为耕地年产值的4至6倍。
2. 其他土地类型补偿
非耕地(如林地、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通常为耕地标准的50%。
二、地上附着物与青苗补偿
1. 补偿标准
广元市政府2024年发布的《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表》自2024年7月20日起施行,具体补偿金额需参照该附件。标准外的项目(如特殊设施或高价值作物)按市场价格合理补偿。
2. 青苗补偿
青苗补偿根据种植阶段划分:刚播种的按季产值1/3补偿,成长期的按季度产值全额补偿,可收获的粮食、蔬菜等不予补偿。
三、房屋征收与安置
1. 房屋价值补偿
被征收房屋价值由评估机构确定,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产权调换需结清差价,旧城区改建项目优先就近安置。
2. 搬迁与临时安置
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由征收部门支付。选择产权调换的,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费按月发放。
3. 住房保障与奖励
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市、县级政府可制定奖励办法,给予搬迁补助和签约奖励。
4. 统建高层安置
广元市推行高层建筑安置,人均无偿提供40㎡住房和12㎡经营性用房,并可自愿按成本价(不超过2600元/㎡)增购。新增人口(如婚迁、征地转非)按政策纳入安置范围。
四、其他补偿项目
1. 停产停业损失
根据房屋征收前的效益和停产期限评估补偿,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确定。
2. 特殊设施补偿
涉及铁路、高压线等设施的迁移,需与相关部门协商并编制概算。农田水利设施、坟墓等参照地方标准补偿。
五、法律保障与争议解决
1. 补偿程序
征收前需公告补偿方案,明确征收范围、补偿方式、签约期限等。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或专家鉴定。
2. 权益保障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补偿款。被征收人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维护权益。
六、区片综合地价与动态调整
广元市执行四川省统一要求的区片综合地价制度,确保补偿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具体数值需参考广元市自然资源部门最新公布的数据。
总结
广元市2025年征地补偿标准强调公平性和动态调整,注重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与长远生计。建议被征收人及时关注地方政府公告,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或评估机构以获取个性化指导。
法律依据 四川发布条例:旧城改建需2/3房屋所有权人同意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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